兒童權益屢被侵害
  最高法發佈5起案例
  “6·1”國際兒童節將至,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發佈近年來依法懲治侵犯兒童權益犯罪的五起典型案例,呼籲全社會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這是記者28日在此間舉行的最高法未成年人公眾開放日活動上獲悉的。
  據悉,這五起案例分別是陳孔佺故意殺人案、樂燕故意殺人案、廖某某故意殺人案、王玉貴故意傷害、虐待案和林水全故意傷害案。從公佈的案例來看,家庭暴力是導致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的主要犯罪類型,犯罪誘因涉及家庭成員經濟糾紛、離婚重組家庭虐待非親生子女、教育方式簡單粗暴、未婚產子遺棄嬰兒等。
  據悉,共有來自北京板廠小學、北京東城區回民小學、北京東交民巷小學和北京166中學的130餘名學生參加了本次最高法未成年人公眾開放日普法活動,活動還同時舉行了《法在身邊——未成年人法律保護》漫畫首發儀式。
  “男童遭割耳案”開庭
  施暴嬸嬸認罪懺悔
  “我對不起大哥大嫂,對不起我的家屬和社會上關心我的人,更對不起我的小侄兒……”5月27日,湖北老河口“6歲男童遭割耳案”在該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張某聲淚俱下,認罪懺悔。
  今年1月28日,湖北襄陽老河口市薛集鎮王河村35歲村婦張某,因家庭糾紛將丈夫哥哥6歲的兒子凡凡(化名)騙至無人處,用刀割其兩個耳朵,並將下巴割傷。凡凡經醫院救治,右耳被接活,左耳壞死,永久喪失。
  當天雙方家人到庭參加了庭審,庭審中,張某及辯護人對公安機關收集的證據以及證人證言均無異議。庭審用時1個小時,案件將擇日宣判。
  據凡凡的父親王志勇介紹,兒子受傷後,他們心中確實記恨過弟媳張某。但考慮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他們向法院寫了諒解書,請求法院在量刑時考慮這一情節,從輕處理。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
  湖北一住建局長被處分
  湖北省宜昌市紀委監察局2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秭歸縣住建局因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被通報,局長薑焱等受到處分。
  據宜昌市紀委監察局介紹,2014年1月,秭歸縣住建局以防汛補貼和春節交通費名義,違規向局幹部職工發放津貼補貼共計63400元。該局黨組書記、局長薑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計財股股長譚愛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均據新華社
  (原標題:兒童權益屢被侵害最高法發佈5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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