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審計署針對彩票資金展開大範圍審計。官方數據顯示,我國啟動彩票事業20多年來,發行規模已累計達1.7萬億元。作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福利事業、體育事業發展籌集的“公益錢”,有明確用途規定——通常彩票銷售額的15%用作發行費,35%用作公益金,50%留作獎金。
  而記者調查發現,對彩票的發行費和公益金,各地在使用中存在巨大差異,標準、去向均模糊不清。一方面,發行費標準多年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有大量公益資金趴在地方政府賬上“睡大覺”,還有部分公益資金被用於蓋大樓、買游艇、補虧空。
  彩票“發行費”:10年上漲逾7倍,操作空間不小
  據介紹,彩票發行費應用於投註站返點、耗材採購及宣傳營銷、人員費用等。“隨著基礎設備購買基本完成,以及網絡電子化彩票普及,近年來,彩票發行的後續投入實際在相對降低。”上海師範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李剛介紹。
  我國彩票管理條例等一系列規範明確提出:隨著彩票發行規模擴大和品種增加,可降低彩票發行費比例。而現實中,不僅“標準隨規模降低”的政策要求難以落實,使用中還存在“操作空間”。
  標準常年不降,催生高價發行。財政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銷售彩票3093億元,而在2004年還不到400億元。據專家測算,2002年後,主要彩票品種發行費率基本保持在13%至15%左右,10年來發行費上升了逾7倍。
  採購尋租腐敗現象頻發。一家上市印刷企業的負責人透露,目前每張彩票的背後均印有廣告、玩法等圖文,需要外包企業印刷。“多數省份均由一兩家公司長期承印,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業務不得而知。”
  亂花錢,甚至“有錢花不掉”。被控貪污4744萬元的青島市福彩發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在任時,曾斥2000萬元公款,購買當時國內頂級的豪華游艇。
  彩票“公益金”:蓋政府大樓補辦公虧空一半“睡大覺”
  據計算,福彩、體彩兩大類彩票成立20多年來,我國已籌集公益金3100多億元和2000多億元。這些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公益金去哪兒了?
  以福利彩票為例,按照規定,公益金有一半上繳中央財政,一半留在地方。上繳中央部分按60%、30%、5%、
  5%的比例,分配至社保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留在地方的,也規定須用於“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5類公益事業。
  然而,在現實中,一些地方公益金卻使用效率低下,或在“睡大覺”或淪為“小金庫”。
  “趴在賬上睡大覺”。截至2012年末,山東省體育部門有4.25億元體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4個市、34個縣未使用體彩公益金占當年撥入金額一半以上。業內人士表示,在留存地方的公益金中,一半“趴在賬上睡大覺”是普遍現象。
  蓋大樓建出租房。上海市審計局報告顯示,2009年該市用於體育場館改造公益金共1643萬元,但有543萬元實際用在場館辦公房改造及出租房屋修繕、辦公設備購置。
  用作辦公經費。例如,湖北松滋市民政局曾挪用13萬元彩票公益金用於機關經費,荊門市民政局則挪用39.8萬元支付工資。
  業內建議:加快改革避免公益金成“小金庫”
  事實上,早在2001年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彩票管理的通知》中,就指出存在彩票發行費用比例過高、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範圍過於狹窄等問題。同時明確“降低發行費用,增加彩票公益金”的改革方向。
  近年來,國家體彩中心及陝西、青島等地彩票中心的多位負責人先後落馬。“在公共資金的投入使用中,要減少審批環節,加快資金利用效率。”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劉俏說。
  專家建議,還要加快機構市場化、管辦分離改革,使彩票事業與行政部門脫鉤。另外,改革中可專門針對彩票事業立法,併成立脫離部門的監管委員會依法監督;資金的分配上也要納入國家財政預算,保證專項足額使用,避免形成部門結餘。據新華社  (原標題:萬億彩票資金去向:部分蓋樓補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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