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2月7日訊雞蛋布丁沒雞蛋、蝦球沒蝦,產品的包裝圖案與內容物“差很大”,消費者反應兩極化。有民眾氣炸了,直呼被騙、上當,會拒買商品;但也有民眾表示,食品一向都是這樣,早就麻痹、沒感覺。臺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已移請地方衛生局調查,產品若有標示不實或誇大,將依“食品衛生管票貼理法”開罰。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粉領族林婉君指出,她完全不能接受食品“名不副實”,她舉例,房屋二胎雞蛋布丁如果沒有雞蛋成分,業者就不該標榜是雞蛋布丁,自從知道很多雞蛋布丁不含雞蛋後,她就拒吃了。
  上班族蔡瓊慧也說負債整合,她愛喝飲料,飲料中若標榜是水果飲品,卻完全沒有添加任何水果,實在很可惡,現在她幾乎都選擇現打果汁,避免上當。
  2個孩子的媽媽周穗凌表示,零食、飲料宿霧價格這麼便宜,廠商以成本考量,根本不可能放入真正的原料,多半以化學香料替代,她很少買這類食品給孩子吃。
  上班網站優化族施易良坦言,早就習慣食品標示不實,因為業者只是要營造食品口感,並非一定真的有添加實際原料。大學生陳同學說,一分錢一分貨,根本不敢期待吃的零食、飲料“名副其實”。
  “食藥署”日前曾公佈5大造假食品排行榜,以“素食摻葷”最嚴重,高居第1名,其次才依序為:“豬肉混充牛肉乾”、“蜂蜜不純”、“果汁沒果汁”、“米粉沒米”。
  其中,“米粉沒米”未來不再有唬弄消費者的空間,“衛福部”已公告,自明年7月1日起,只有使用100%純米製造者,才能標示“純米粉”;米含量超過50%以上者,則須標示“調合米粉”;至於米含量不足50%者,就連“米粉”2個字都不准使用。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薑鬱美表示,將調查遭消基會點名的食品,品名和成分標示是否提供足夠訊息,讓消費者知悉產品不含水蜜桃、荔枝,水蜜桃、荔枝口味可能是來自香精或香料。
  若經調查後,業者有標示不實,限期未改正,可依“食管法”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新臺幣;若標示有跨大或易生誤解情形,也可依“食管法”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林連金  (原標題:臺灣“雞蛋布丁”沒雞蛋有人拒買有人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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